中共商洛市委党校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2-31 11:01:15          阅读数:10177

中共商洛市委党校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治

“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有关工作要求,坚决维护学校良好政治生态,严守清廉节俭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双节”期间有关工作明确以下要求。

一、各处室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要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帮助教职工树牢崇廉尚俭的价值理念,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规问题发生;要组织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作风纪律教育,并结合学校和处室实际,对教职工作出严格要求;要借助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集中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做好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对照检查、廉政提醒,不断释放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二、各处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紧盯节假期间易发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问题新变化,从严监督管理;节后各处室要组织对贯彻落实纪律要求情况进行自查,并如实填报《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报告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21年春节假期收假后报机关党办。

三、各级领导干部严禁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团拜等活动(慰问困难职工群众等除外);严禁下级以拜年名义向上级送礼、宴请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严禁违规租借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私车公养;严禁收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及礼品礼金或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四、校机关党办要强化监督职能,督促指导各处室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两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尤其对不敬畏、不在乎、不知止,置身事外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商洛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14-12388

举报网站:http://shaanxi.12388.gov.cn/shangluo/

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举报电话:0914—2955391

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举报邮箱:jjz3591@126.com

校机关党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914—2398729

附件:中共商洛市委党校《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报告表》

 

中共商洛市委党校        

                               2020年12月30日


来源: 编辑:zhangzhan